威宁采取有效措施为困难群众冬春生活分忧
进入冬季以来,威宁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抓好困难群众保障和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冬春生活。
抓好冬春救助粮采购发放工作。据初步排查测算,全县需冬春救助人员约为124000人,为此,威宁采取特事特办原则,及时采购大米1031吨,下拨救灾款449万元,棉被5500床。及时召开会议,组织救助物资发放工作组,紧紧依靠基层党委政府,及时发放物资,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开展困难群众生活排查和物资发放稽查。针对部分乡镇(街道)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现象,明确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确保排查不留死角,困难群众不漏一人、不少一户登记上报。由县民政局牵头,县纪检监察部门配合成立民生工作特派组,适时进村入户核查排查真实性和物资发放情况,确保救助物资真正发放到群众手中。
切实抓好低保提标及核查工作。根据国家及省有关精神,及时将城市低保标准由380元/人/月提高到420元/人/月,农村低保由1960元/人/年提高到2270元/人/年。经过细致核查,及时将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清退出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保障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切实做到提标不扩面,增资不加人。2015年一季度共保障175000余人,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