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党员干部主动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
在8月28日召开的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上,《关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正式出台,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大家普遍认为,市委出台这个文件,是深入贯彻落实*********精神、推动沈阳新一轮振兴发展的具体体现,更是进一步推进干部作风转变的有力举措,旗帜鲜明,正当其时。《若干意见》的出台,释放了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宽容失误者、保护干事者的强烈信号,让那些想干事的干部放下包袱、打消顾虑、轻装上阵,激励他们撸起袖子、甩开膀子加油干,满足了广大干部的现实需求和迫切需要。
为了让干部群众进一步理解好《若干意见》,使其切实在激励和引导全市党员干部主动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推动干部作风转变中发挥指导作用,让广大干部全身心地投入到沈阳振兴发展的主战场,记者对《若干意见》起草小组相关负责人和社会各界代表进行了专访,对《若干意见》内容进行了解读。
文件起草负责人
传递了为干部担当负责的强烈信号
《若干意见》起草小组负责人、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韩春声:《若干意见》是市委出台的8个文件之一,体现了市委关心干部、爱护干部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传递了党组织为干部担当负责的正能量。全文共2800余字,分为“树立鲜明用人导向”“鼓励干部担当负责”“严惩诽谤诬告行为”“加大澄清关怀力度”和“抓好工作保障落实”等五部分,共13条意见。
《若干意见》提出,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目的就是激励和引导全市党员干部主动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让广大干部心无旁骛、放开手脚,在全市营造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激励、相互支持的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出台《若干意见》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第一,就是2016年1月******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的讲话中,强调了“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第二,就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出了新的要求,包括“党的各级组织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对受到诽谤、诬告、严重失实举报的党员,党组织要及时为其澄清和正名”等。第三,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同志高度重视对干部的激励和引导,反复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要求,切实为干事者担当负责、为改革者撑腰鼓劲。
《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坚持“有错无为皆问责、不换状态就换人”,切实形成“有为者有位、不为者让位”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对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干部,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正向激励作用,打消思想顾虑,公平对待、公道评价、公正使用,不求全责备,多点赞喝彩,让担当成为风气,让担当成为标准,并列举了鼓励、表彰、提拔干部的8种情形,比如:重实效、求实绩,不搞花架子、不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工作能够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在重大项目引进、产业推进、征地拆迁、拆违控违等重点难点工作中,敢于直面困难、攻坚克难的等等。
《若干意见》强调,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健全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的制度机制,列出了12种可以容错免责的情形。
《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对通过短信、传单、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散布损害干部形象的行为,相关执法执纪部门必须依法依规快速核查,作出明确结论。可能存在诽谤、诬告陷害行为的,及时进行甄别调查,发现诬告行为坚决查处。充分保障党员干部的申辩、申诉等权利。对经组织认定予以容错免责的干部,可以在6种事项中不受影响,比如:干部所在单位实绩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经济责任审计中不予扣分;在干部选拔任用和“两代表一委员”评选中,不作负面评价等。
《若干意见》从树立导向、鼓励干部、严惩诽谤诬告行为、澄清关怀等方面进行阐述,规定了具体情形,突出了操作性,层层递进、环环相扣,形成了完整封闭链条,保证了有机统一。
《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党组)是责任主体,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具体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上级为下级担当、下级对上级负责。要坚持以“马上办”和“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要将为干部担当负责落实情况纳入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组织人事部门选人用人检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核的重要内容,所在党组织不主动为干部担当负责的,严肃追究该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如何确保《若干意见》在贯彻落实中不打折扣、不偏方向?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鼓励干部担当负责的浓厚氛围。其次,要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各地区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的培训。第三,要加大督查力度,按照《若干意见》的规定,进一步压实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主动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党员领导干部
做有决心有担当的实干者
苏家屯区区委书记赵世宏: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是决定性因素。《若干意见》的出台,树立了鲜明的用人导向,就是让“想为、敢为、勤为、善为”的干部得以提拔,让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的干部得到重用。作为区域的党委“一把手”,一方面要把好用人关,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另一方面,也要做有决心有担当的实干者,要有决战决胜的定力,有胆有识的魄力,亲力亲为的行动,决不当甩手干部、挥手干部、背手干部。
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晓刚:《若干意见》强化了正向激励,不求全责备,多点赞喝彩,让担当成为风气,让担当成为标准,为那些在基层面对复杂问题创造性工作的公安干部提振了精气神;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只要符合***要求,符合基层实际,符合广大群众根本利益,依法依规,就大胆地去尝试。
企业负责人
让干部把功夫都用在谋振兴上
沈阳水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陈阳:这次市委全会的一个鲜明特征是强化作风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若干意见》对进一步营造人人干事创业、人人勇争一流的浓厚氛围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鼓励干部担当负责,让干部们甩开膀子干事放开手脚创业,把功夫用在沈阳振兴发展上。
沈阳市政集团董事长刘春发:沈阳振兴发展太需要“咬定青山不放松”“敢教日月换新天”这样有决心有担当的干部了。患得患失,优柔寡断,往往会错失发展的先机。《若干意见》为担当负责的干部撑起“保护伞”,让企业增强了对沈阳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力量。
基层党员干部
主动作为者再无后顾之忧
沈河区五里河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刘庆吉:******在山西调研时说过,“让干净的人有更多干事的机会,让干事的人有更干净的环境。”沈阳市委出台《若干意见》,让我们工作在基层一线的干部为之一振,底气更足,为我们甩开膀子、大胆工作、勇于作为、敢于担当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和更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使我们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为主体责任落实解决了后顾之忧。
沈阳医学院党委组织部部长晏东铭:《若干意见》有效解决了干部在工作中的畏难思想,打消了思想顾虑,体现了组织对干部的关怀。作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感到《若干意见》的情形具体明确,指导性和操作性都很强,为做好组织人事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沈阳市城建局于洪综合监管中心副主任王雷:《若干意见》明确了容错免责情形,为想事干事的干部“撑腰”,特别提出“在社会治理、行政执法等工作中,因主动揽责涉险、敢于坚持原则、***难题、担当负责”的情况下,依规定予以免责或减责,这就鼓励了干部勇于担当和负责。只要是为了城市发展,为了群众福祉,坚持原则,***难题,没有私心,就可以放开束缚去大胆地做。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李海英
核心内容
树立鲜明用人导向——
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提出的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完善考核机制,着力选拔“想为、敢为、善为”的干部,重用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的干部。坚持“有错无为皆问责、不换状态就换人”,切实形成“有为者有位、不为者让位”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
加强正向激励。对具有以下情形的干部,该鼓励的鼓励,该表彰的表彰,该提拔的提拔:
1.重实效、求实绩,不搞花架子、不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工作能够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
2.在重大项目引进、产业推进、征地拆迁、拆违控违等重点难点工作中,敢于直面困难、攻坚克难的;
3.在处理历史遗留等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过程中,敢于拍板、敢于决策取得明显成效的;
4.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坚持原则、敢于亮剑,维护公平正义的;
5.在深化改革过程中敢于突破固有观念,大胆尝试、大胆创新的;
6.面对经济发展需求,敢于创造性开展工作,主动想办法、解决问题的;
7.在本职工作中,敢于承担,不推诿、不扯皮的;
8.其他情形。
鼓励干部担当负责——
做好重大事项决策风险防范。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建立党委(党组)会议全程纪实制度。完善和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加大重点领域党务、政务、事务、财务公开力度。
明确容错免责情形。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健全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的制度机制。
抓好及时纠错整改。坚持有错必纠、纠错及时,尽快消除不良影响或挽回损失。
严惩诽谤诬告行为——
快速启动核查。
依法依规处理。
加大澄清关怀力度——
尊重保护干部权利,及时消除负面舆论的影响,做好思想和心理疏导。
工作保障落实——
全面落实责任。《若干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各级党委(党组)是责任主体,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具体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上级为下级担当、下级对上级负责,不断提振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汇聚推动振兴发展的正能量。
坚持***督办。在推进为干部担当负责工作中,下级对上级的批示要求,要坚持以“马上办”和“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上级对下级的请示必须及时明确回复,领导批示必须具体明确,有效推进相关工作扎实开展。督查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及时提出问责和处理意见。
加强督促问责。要将为干部担当负责落实情况纳入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组织人事部门选人用人检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符合容错免责或减责相关情形,而所在党组织不主动为干部担当负责的,严肃追究该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