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政策实现低收入渔农户医疗救助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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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17日发表
近日,我市对医疗救助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一是实现救助对象全覆盖。将原来未纳入《舟山市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八大救助对象范围的低收入渔农户(简称其他经济困难户)全部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切实消除医疗救助盲区。二是实现救助病种全覆盖。当年在册其他经济困难户中年度住院治疗自负合规医疗费用金额累计超过2000元的患者即可申请补助,且救助不限病种。三是实现救助标准就高享受。对救助标准进行调整,实现二选一,即保留原政策中关于“十种疾病”“重症精神病”“半瘫痪”“植物人”等重病患者的救助标准;新政明确当年住院治疗自负合规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即予以50%的救助(年累计补助不超过15000元)。同时满足新、旧政策救助条件的患者可就高但不重复享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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