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王卫等同志辞去南山区第六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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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7日发表
(2013年11月27日深圳市南山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南山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审议了王卫、廖澍华和杨群吉关于请求辞去南山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二条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王卫、廖澍华和杨群吉辞去南山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通告原选区全体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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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12:28:2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