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关于保利朗境花园命名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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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10日发表
广州穗鸿置业有限公司:
关于海珠区华洲街道内,华洲路以东、华洲路与新海街交界处以南、石榴岗河以西、石榴岗河以北地段在建的住宅类建筑物(楼群、片区)命名申请收悉。根据《广州市地名管理条例》等规定,经审核,现批准将上述地段净用地面积335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3866.15平方米,绿地率35%的住宅小区命名为保利朗境花园(Baoli Langjing Huayuan)。
保利朗境花园是依法批准的标准地名,应以此向社会公布并推广使用。
此复。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关于保利朗境花园命名的批复(海府地名〔2022〕3号).pdf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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