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司法局深入桦墅村指导国家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努力提高农村基层自治组织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扎实推进“国家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5月13日上午,南京市司法局法宣处许彬处长、黄仕军副处长一行深入西岗街道桦墅村指导“国家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
桦墅村党支部书记蔡云详细介绍了桦墅村的概况、村级管理、法治阵地建设、民宿旅游等相关情况。按照“国家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市局和区局领导对桦墅村的巡回法庭、凤凰书城、桦墅学堂、法治文化宣传阵地等硬件设施进行了实地检查,同时详细了解了村的组织建设、制度执行、民主管理、法治宣传活动开展落实等情况。
西岗街道周超主任表示,桦墅村一直按照“国家民主法治示范村”标准和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并在创建工作中使桦墅村各项工作得到了整体提升。
区司法局陈士金局长肯定了桦墅村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所做的努力,对目前的状况进行了总结。
一是特色鲜明,桦墅村在阵地建设中融入法治元素,在自然风貌上有乡村优势。
二是载体丰富,巡回法庭、凤凰书城、桦墅学堂等硬件设施比较完善。
三是治理有序,村内有完备的法律明白人体系。
四是愿望强烈。近年来,桦墅村一直致力于创建“国家民主法治示范村”,并做了大量的工作。
南京市司法局法宣处许彬处长就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工作进行了强调:
一是要统筹协调,合力规划。“国家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条件标准高,要按照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要求,完善各项工作。
二是要加强创新方式,实现自我超越。在法治文化建设方面,不仅要借鉴好做法、好经验,还要结合自身文化特色,打造接地气、有特色的“国家民主法治示范村”。
三是要大力营造法治氛围,让群众能够设身处地感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推进法治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