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关于有奖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即日起,高新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
一、线索征集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
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及制售伪劣商品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三、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533-3147673
(二)举报邮箱:gxqdjzzylzp@163.com
(三)举报地址:万杰路109号高新区检察院606室
四、举报须知
(一)提倡实名举报,匿名举报者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受理机关将严格依法为举报人保密。
(二)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应尽量详细,包含违法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主要违法犯罪事实和活动范围等内容,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提供相关证据,以便调查核实。
(三)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对泄露举报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嫌疑人为其提供便利的,一经查实,受理机关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五、举报奖励
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信息详实,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对认定的第一举报人(以举报时间先后为准)按照如下标准进行奖励:
(一)对经认定依法作出罚款以上行政处罚决定的,结合涉案金额和案件情节轻重等因素综合考虑,给予举报人100至300元不等的现金奖励。
(二)对经认定据此破获养老诈骗犯罪刑事案件的,结合涉案金额和案件情节轻重等因素综合考虑,给予举报人500至1000元不等的现金奖励。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高新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解释。
高新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