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汛期和强对流恶劣天气下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禅建发〔2016〕212号
区质安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近期,我市普降大雨暴雨,遭遇龙卷风、强对流天气。4月13日,由于出现强对流天气伴有雷雨大风,东莞市麻涌镇中交四航局预制构件厂区发生龙门架倒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损失,教训深刻,警钟长鸣。市、区两级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举一反三,做好汛期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和加强强对流恶劣天气下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工作,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务必保持清醒的认识,提高警惕,克服侥幸思想和麻痹大意情绪;要高度重视汛期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充分认识雷雨、强对流天气对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存在的重大风险;要认真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二、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对在建工程的基坑支护、土方开挖、地下暗挖、大型建筑施工起重机械、高层外墙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龙门架、散装水泥灌、围蔽工程、临时工棚等开展一次全面大检查,落实具体的监管负责人、巡查负责人,建立巡查台帐,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人,严格落实整改,坚决杜绝因防治不到位而造成的事故。
三、如遇大雨暴雨和极端天气,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停止室外作业,有关人员转移到安全区域。
四、加强应急保障,落实值班值守工作。要明确带班负责人、值班人员和值班电话,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严格落实值班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保持信息畅通,要熟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妥善处置和及时向上级汇报。。
五、区质安站要加大汛期安全检查监督力度。认真细致地开展检查工作,对于查出的问题要做到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同时要督促企业做好防御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值班制度。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6年4月15日
(禅建发[2016]212号)关于加强汛期和强对流恶劣天气下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