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利民驾驶员体检权限逐步下放到镇街医院
围绕科学发展观,从便民利民的目的出发,我局积极与公安交警部门沟通协调,下放驾驶员体检权。近日经共同研究,依照有关的法律规范,决定将驾驶员体检业务下放到已经取得“广东省职业健康检查资格”的桂洲、乐从、勒流和龙江等四家镇(街道)医院。
我们要求有关单位在开展驾驶员体检业务时,要严格遵守以下三点要求:一是开展机动车驾驶员体检工作的医院要制定完善的职业体检管理制度,对体检者应及时出具体检结果证明;二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查项目、检查周期和收费标准开展驾驶员体检业务,不得自行扩大体检范围,对增加收费项目或只收费不检查的乱收费行为,由物价部门依法查处;三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配置足够的人力和设备,提供优质服务。
四家医院正在积极与当地交警部门沟通有关工作细节,相信很快能向广大驾驶员提供优质的体检服务。
目前,我区可以进行驾驶员体检的医院包括:
区第一人民医院
区中医院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区妇幼保健院
区慢性病防治医院
区伍仲珮纪念医院
桂洲医院
乐从医院
勒流医院
龙江医院
关联稿件:
相关***: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