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推行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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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07日发表
10月18日,区检察院联同区公安分局监管大队与5名新聘任的合适成年人座谈,就确保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制度有效落实达成一致意见:合适成年人在正式接触代理的涉罪未成年人前,要认真熟悉案情和主动了解其基本情况;在讯问过程中要重视沟通,争取涉罪未成年人的信任;并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教育工作,正确引导他们的思想;维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滥用身份从事违规工作的行为。
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是指涉罪未成年人在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讯问或者审判,其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不宜到场的情况下,依法通知符合一定条件的成年代表到场,行使法定代理人的部分诉讼权利,并履行沟通、抚慰、教育等职责,它能够及时解决涉罪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的困境,有效维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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