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御源通通美美容院仲裁裁决书公告
佛山市三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御源通通美美容院(被申请人):
本委受理申请人李恒琴与你单位因拖欠工资劳动争议一案(三劳人仲案字〔2017〕289号)一案,已于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作出裁决。因无法通过其它方式送达,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施行)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三劳人仲案非终字〔2017〕289号)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一、确认申请人李恒琴与被申请人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御源通通美美容院于解除劳动关系;二、被申请人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御源通通美美容院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李恒琴工资16794元、经济补偿金6000元,合计款项人民币22794元;三、驳回申请人李恒琴的其他仲裁请求。
被申请人见本公告后请尽快到本委办理签收裁决书手续,逾期仍不办理,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