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佛山市高明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明府办[2007]278号
关于调整佛山市高明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鉴于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领导小组部分组成人员工作变动,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该机构的组成人员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小毅(副区长)
副组长:刘磊芳(区府办副主任)
李汉华(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黄铁雄(区工商局局长)
成 员:吴毅明(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雷志明(区工商局副局长)
罗远光(区监察局副局长)
王健尧(公安分局副局长)
钟炳文(区经贸局副局长)
薛付奇(区法院副院长)
岳旭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梁友开(区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区文超(区民政局副局长)
陆镜芳(区交通局副局长)
曾建雄(区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蒋 卫(区财政局副局长)
陈卫球(区教育局副局长)
赖律宁(区地税局稽查局局长)
林兆光(区人口计生局副局长)
郭建湘(区政府法制局副局长)
杨德佑(高明银监办主任)
陈远江(荷城街道办副主任)
李铁款(高明供电局副局长)
黄荣江(区供水总公司总经理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工商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雷志明(兼),联系电话:88825902,88662315(传真)。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机构 工商 传销△ 通知
————————————————————————————
抄送:区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区纪委,区法院、检察院。
————————————————————————————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07年9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