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城万隆汇花园19座地下室建筑方案修改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8〕45号
关于明城万隆汇花园1~9座、地下室建筑方案修改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总平面规划方案,现对明城万隆汇花园1~9座、地下室单体建筑方案修改(详见附图)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向我局反馈。
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万隆房地产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明城万隆汇花园1~9座、地下室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高明大道新罗里段以南、明六路以北
四、申报类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变更基本内容:
1.1~4座阳台取消装饰柱,屋面取消装饰构架;
2.原5、6号楼两座住宅调整为5号楼一座住宅;
3.原7号楼酒店调整为6、7号楼两座住宅;
4.地下室边线有所调整,面积增加422.09平方米;配电房设置由地下室调整至8、9号商铺首层。
明城万隆汇花园1~9座、地下室此次修改,建筑面积增加1356.06平方米,计容面积增加33.6平方米,基底面积减少442.87平方米,变更后的建筑面积为79491.88平方米,计容面积为67530.89平方米,基底面积为6305.76平方米的。变更后的规划许可图纸仍符合地块的总平面规划方案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2月14日
七、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邮编:528500。
2.电子邮箱: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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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新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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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旧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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