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深规土许LG20160015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深圳龙岗区启迪协信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变更深规土许LG-2016-0015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条件。该许可证对应G010***-0279号宗地位于龙飞大道与青春路交汇处西侧。用地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对G010***-0279号宗地进行分宗,分宗后原宗地对应2016-41W-0001、2016-21W-0001及2016-21W-0002用地方案图。同时,用地单位委托编制了《深圳市龙岗区启迪协信科技园详细蓝图设计》并通过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审批,该详细蓝图结合[大运新城地区]法定图则,在《大运新城北区详细规划研究及城市设计》主要指标不变的基础上,对G010***-0279宗地中各地块的指标进行深化。用地单位申请根据分宗后的用地方案图,及已批的《深圳市龙岗区启迪协信科技园详细蓝图设计》,变更原深规土许LG-2016-0015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变更事项进行如下公示:
一、原已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
G010***-0279号宗地:深规土许LG-2016-0015号,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公园绿地。用地面积192738.86平方米,容积率5.72。建设用地面积101879平方米,绿地面积36911.86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53948平方米。建筑面积583096平方米,其中研发用房≥403533平方米、商务公寓≤115295平方米、商业≤57***8平方米、其它配套设施≥6620平方米。各地块建筑指标依据[大运新城地区]法定图则,具体如下:10-07地块(街坊1单元)规定总建筑面积≤269206平方米,其中研发用房≥188444平方米,商务公寓≤53841平方米,商业≤26921平方米;10-08-02地块(街坊2单元)规定总建筑面积≤188581平方米,其中研发用房≥132007平方米,商务公寓≤37716平方米,商业≤18858平方米;10-08-01地块(街坊3单元)规定总建筑面积≤125309平方米,其中研发用房≥83082平方米,商务公寓≤23738平方米,商业≤11869平方米,其它配套设施≥6620平方米(配套设施含:小型汽车充电站≥1100平方米,公共厕所8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0平方,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15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5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500平方米)。
建筑高度、公共空间、人行通道、建筑退用地红线、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等以[大运新城地区]法定图则及《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版,以下简称《深标》)为依据,参考《大运新城北区详细规划研究及城市设计》综合确定;用地范围内规划市政道路(其中含已建成的飞扬路)线位及道路红线参考《大运新城北区详细规划研究及城市设计》落实;其它应满足《深标》及相关规范要求。机动车泊位总数为4887个(自用4807个、公用80个),其中10-07地块(街坊1单元)为2235辆(含装卸货泊位8个);10-08-02地块(街坊2单元)为1573辆(含装卸货泊位6个);10-08-01地块(街坊3单元)为1079辆(含公共绿地配建社会停车位80个,装卸货泊位5个)。
车辆及人行出入口:依据《深标》,结合已批规划及方案设计综合确定。
二、变更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
本次变更在原许可证主要指标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分宗后用地方案图,结合已批的《深圳市龙岗区启迪协信科技园详细蓝图设计》,由原许可证变更为三个许可证,具体指标如下:
(一)2016-41W-0001号用地方案图对应10-07地块(街坊1单元)的设计要点
1.总用地面积68222.08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36272.71平方米,绿地面积12671.28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19278.09平方米。
2.总建筑面积为269206平方米,其中研发用房≥187924平方米、商务公寓≤53841平方米、商业≤26921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520平方米。
3.地块容积率≤7.42,建筑覆盖率≤70%,建筑高度≤180米。
4.本街坊各地块建筑退线、建筑高度、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均按已批《深圳市龙岗区启迪协信科技园详细蓝图设计》中对各地块的要求进行控制;本街坊公共开放空间总面积不小于2100平方米,各地块公共开放空间具体布局要求以已批《深圳市龙岗区启迪协信科技园详细蓝图设计》为准;本街坊各地块公共人行通道位置及数量以已批《深圳市龙岗区启迪协信科技园详细蓝图设计》为准;本街坊部分地下空间布局及地下车行通道要求以已批《深圳市龙岗区启迪协信科技园详细蓝图设计》为准;本街坊机动车泊位含装卸泊位8个。
5.车辆出入口及公共出入通道:结合已批《深圳市龙岗区启迪协信科技园详细蓝图设计》对各地块的要求确定;人行出入口:地块各方向均可设置出入口。
6.机动车泊位数:2235辆(自用1836辆、公用399辆)。
7.备注增加“地块涉及道路下方空间利用的,产权归政府,仅作为公共使用;且涉及市政设施及地下管线等市政设施的,用地单位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并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二)2016-21W-0001号用地方案图对应10-08-02地块(街坊2单元)的设计要点
1.总用地面积72389.87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37***6.08平方米,绿地面积12656.07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22087.72平方米。
2.总建筑面积为188581平方米,其中研发用房≥131630平方米、商务公寓≤37716平方米、商业≤18858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377平方米。
3.地块容积率≤5.01,建筑覆盖率≤70%,建筑高度≤100米。
4.本街坊各地块建筑退线、建筑高度、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均按已批《深圳市龙岗区启迪协信科技园详细蓝图设计》中对各地块的要求进行控制;本街坊公共开放空间总面积不小于3400平方米,各地块公共开放空间具体布局要求以已批《深圳市龙岗区启迪协信科技园详细蓝图设计》为准;本街坊各地块公共人行通道位置及数量以已批《深圳市龙岗区启迪协信科技园详细蓝图设计》为准;本街坊部分地下空间布局及地下车行通道要求以已批《深圳市龙岗区启迪协信科技园详细蓝图设计》为准;本街坊机动车泊位含装卸泊位6个。
5.车辆出入口及公共出入通道:结合已批《深圳市龙岗区启迪协信科技园详细蓝图设计》对各地块的要求确定;人行出入口:地块各方向均可设置出入口。
6.机动车泊位数:1573辆(自用1433辆、公用140辆)。
7.备注增加“地块涉及道路下方空间利用的,产权归政府,仅作为公共使用;涉及市政设施及地下管线等市政设施的,用地单位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并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三)2016-21W-0002号用地方案图对应10-08-01地块(街坊3单元)的设计要点
1.总用地面积52126.9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27960.14平方米,绿地面积11583.63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12583.13平方米。
2.总建筑面积为125309平方米,其中研发用房≥82845平方米、商务公寓≤23738平方米、商业≤11869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237平方米、其它配套设施≥6620平方米(配套设施含:小型汽车充电站≥1100平方米、公共厕所8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15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5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500平方米)。
3.地块容积率≤4.48,建筑覆盖率≤70%,建筑高度≤100米。
4.本街坊各地块建筑退线、建筑高度、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均按已批《深圳市龙岗区启迪协信科技园详细蓝图设计》中对各地块的要求进行控制;本街坊公共开发空间总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各地块公共开放空间具体布局要求以已批《深圳市龙岗区启迪协信科技园详细蓝图设计》为准;本街坊各地块公共人行通道位置及数量以已批《深圳市龙岗区启迪协信科技园详细蓝图设计》为准;本街坊机动车泊位含公共绿地配建社会停车位80个,装卸泊位5个。
5.车辆出入口及公共出入通道:结合已批《深圳市龙岗区启迪协信科技园详细蓝图设计》对各地块的要求确定;人行出入口:地块各方向均可设置出入口。
6.机动车泊位数:1079辆(自用999辆、公用80辆)。
三、公示期为7天(2016年9月8日—2016年9月14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也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进行展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网站: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szpl.gov.cn/
集中展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3.龙岗区龙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如意路98号一楼大厅
4.项目现场
特此公示。
***:项目示意图
(联系人:党工 联系电话:28906941 传真:28918213)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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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示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