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高明区2011年第一期初级安全主任培训班的通知
佛山市高明区
市场安全监管局文件
明安监〔2011〕38号
关于举办高明区2011年第一期初级安全主任
培训班的通知
各镇(街道)市场安全监管分局,各生产经营单位:
经过前段时间的筹划安排,并报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同意,我局将委托培训机构于3月28—4月4日在我区举办2011年第一期初级安全主任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1年3月28日—4月4日,共8日。3月28日(开课第一日)上午8:30时报到。
上课时间为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
二、培训地点
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21号佛山市委党校高明工作站三楼报告厅(高明区财政局西 100 米处广联健身中心旁)。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为900元/人(含书籍资料及办证费),食宿自理。
四、报名时间
请参加培训班的学员于3月24日—26日期间到佛山市高明区育人职业培训学校进行报名,领取学习资料。
报名时间: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30时—5:30时;
报名地点: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361号佛山市高明区育人职业培训学校(即文昌路与文华路交界,区中医院侧);
报名时需带备身份证复印件3份、学历证书复印件3份、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及培训费用。
五、注意事项
参加培训班的学员已由区市场安监局安排好(见***),请各镇(街道)市场安监分局务必通知辖区内参加培训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并认真组织落实好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班。
各学员必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有事请假须向区市场安监局作出书面申请,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培训班实行每日出勤检查制度,平时考核成绩将按比例计入最终考核成绩,出勤时间少于70%的学员将视为考核结果不合格。学员培训后,经考核合格者颁发《广东省初级安全主任资格证书》。
受条件限制,本期培训班不安排食宿,请各位学员自行解决食宿问题,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区市场安监局联系人:杨致中、廖杏妍,联系电话(传真):88613315。
育人职业培训学校联系人:温娜,联系电话:886***982,传真:88630198。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安全主任△ 培训 通知
佛山市高明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办公室 2011年3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