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合塘路500kgd加氢站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8〕757号
关于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合塘路500kg/d加氢站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合水)合塘路西侧的拟建设项目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合塘路500kg/d加氢站总平面规划修改方案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汽车燃气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合塘路500kg/d加氢站建设项目
三、修改情况
建设单位申请在2014年2月13日审批通过的总平面基础上,对规划方案进行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原方案为汽车加气站工程,现方案为加氢站,方案基本重新调整。
四、方案情况:
用地面积3518.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3平方米,基底面积202.68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53平方米, 容积率0.07,建筑密度5.76%,绿地率29.65%。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的相关要求。(详见附图)
五、公示时间: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1月4日(其中2018年12月30日-2019年1月1日为公众假期)
六、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七、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八、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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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更合加氢站新建工程(总图)181114-Model.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