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灶镇西基站调巩工程(电气部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丹灶镇西基站调巩工程(电气部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丹灶镇西基站调巩工程(电气部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南海区丹灶镇官山支I涌西基段。
2.2 计划工期: 2 个月,计划开、完工时间: 2016年 4 月至2016年 6 月。工期不因雨天、假期、汛期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完工时间以监理和发包人确认为准)。
2.3本招标工程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招标内容主要为增加500KVA变压器一台、10KV进线安装等,详见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本工程招标控制价(预算价)为:¥ 362,149.95 元。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总价承包。
2.5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6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下列资质之一:
(1)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以上(含五级)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建[2001]82号文颁布的旧版资质标准)
(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以上(含五级)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标准)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一级)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含经延续注册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或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打印且信息发布有效期内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的可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中的个人详细证明信息网页打印件)。 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人。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4.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标人近六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4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其他人员要求
安全员: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的可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中的个人详细证明信息网页打印件)。
备注:
A、上述人员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这2类人员不能互相兼任。
B、安全员必须是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不可同时兼任其它工程项目。
C、注册建造师只能承担本项目,不能兼任其它项目的建造师。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关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制作成光盘,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5.2报名时间:2016年4月1日-2016年4月11日下午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97号美豪村豪景阁写字楼二层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2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联系人:肖*** 联系电话:0757-86281141 传真电话:0757-86281141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提交7421.00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4 月21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
7.2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 月21日上午9时30分.
7.3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海区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8号(即樵金路农业银行对面))。
7.4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5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6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交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建筑企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证件及资料(含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7.7递交投标文件时须递交已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招标代理在报名时开具的收据),如未递交收据供核查,则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丹灶镇政务信息网(http://www.danzao.cn)、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p.cn/)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p.cn/)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指定的电子信箱(或地址)在投标截止 8天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传递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或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但不得署名,否则其投标疑问招标人将不予答复。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丹灶镇政务信息(http://www.danzao.cn)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丹灶镇政务信息网(http://www.danzao.cn)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钟先生
电 话:0757-85415762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97号豪景阁写字楼二层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肖***
电 话:0757-86281141
传 真:0757-86281141
电子邮件:1417405770@qq.com
2016 年4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