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起贪念捕捉白鹭两只
高明再破获一起非法捕捉野生鸟类案件
佛山日报讯 见习记者何志勇通讯员高农宣报道:昨日,记者从区农林渔业局获悉,日前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高明派出所在杨和镇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捕捉白鹭的案件,现场将两名正在捕鸟的犯罪嫌疑人抓获。
5月26日晚,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高明派出所接报称,有人在杨和镇美的鹭湖森林度假区附近非法捕鸟。接报后森林公安立即出警赶往事发地,并在美的鹭湖森林度假区附近捉获两名正在捕鸟的违法嫌疑人,并查获两只被捕捉的白色鸟类。
经鉴定,两名违法嫌疑人当日晚上捕捉的白鹭,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广东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据两名违法嫌疑人供述,当晚两人酒后到美的鹭湖森林度假区附近散步,发现有鸟出现便起贪念,非法捕鸟。目前两位违法嫌疑人已被依法处置。
据了解,本次非法捕捉白鹭案件,是今年高明区第二次查获非法捕捉、出售候鸟案。今年4月,高明区曾查获杨和镇一农庄有违法出售国有“三有”保护动物雉鸡的违法行为,并成功解救3只雉鸡。
区农林渔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鸟类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持生态平衡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高明将保持严厉打击非法捕抓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高压势态,保护高明的生态环境。市民如果发现有非法捕捉野生动物的行为可向森林公安举报,共同营造爱鸟、护鸟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