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监狱恢复性司法活动培育和谐文化
真诚道歉得到谅解
记者罗丹 通讯员杨龙胜报道:“对不起,我一时冲动给你造成了伤害,这是我用自己的劳动报酬购买的牛奶和苹果,请收下,希望能得到你的原谅。”“没什么,其实我也有错。”这是12月6日发生在佛山监狱服刑人员朱某和贾某之间的事情。
朱某,广西人,犯抢劫罪被判刑3年。几个月前,朱某因为贾某放了一个屁,认为是有意针对自己的,便将手中的开水泼向贾某,造成贾某轻微伤,朱某也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加刑1年,昨天主动向受害方真诚道歉。
据了解,佛山监狱自今年开展“知罪、认罪、悔罪、赎罪”的“恢复性司法”活动以来,除了鼓励和引导服刑人员在监狱内进行道歉、寻求谅解以外,还引导服刑人员通过写道歉卡和举办现场见面会等形式,积极帮助服刑人员向受害方进行道歉、民事赔偿和补偿等,培育狱内、狱外和谐文化。
今年4月13日,该监狱举行了“知荣辱认罪知罪,见行动悔罪赎罪”民事赔偿活动中,数名服刑人员真诚地向受害人道歉,其中服刑人员钟某将10000多元民事赔偿款通过法院执行法官,转交给受害人一方。
该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黎赵雄认为,鼓励、引导、教育服刑人员通过积极的负责任的行为,重新取得被害人及其家庭和社会的谅解,使受损的社会关系得到修复、愈合和改善,从深层次化解矛盾,将为维护、服务和谐社会起到建设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