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职业性苯中毒鉴定结果却截然不同
近日,接到佛山市职业病鉴定部门报告,佛山两例职业性苯中毒鉴定,一例推翻原诊断结论,另一例则维持原诊断。同是苯中毒的鉴定,结果却截然不同,值得引起广大企业主的深思。
为什么出现这么大的差异呢?原因是被推翻诊断结论的企业能提供劳动者未接触苯作业的接触史,历年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和出具历年企业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和原材料成分检测报告均显示未检出有苯及其同系物。结合临床资料,鉴定专家推翻原职业性苯中毒的诊断结论。而另一例却相反,企业未能提供劳动者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资料及历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料,鉴定专家结合劳动者的经历,不能排除苯职业接触史,认为应维持原诊断结论。
通过这两个案例,再次证明企业必须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档案,做好上岗、在岗期间和离岗的职业健康体检,并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当发生职业病纠纷时,企业只有提供有效的证据才能维护自身的权益,免受法律制裁,同时也让劳动者能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职业病,防止造成严重的身体损害。(职业健康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