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组织领导干部参加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旁听
10月10日上午,光明区委书记王宏彬带队到深圳行政审判中心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暨参加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旁听活动。案件由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局长进行出庭应诉,区委副书记、区长刘胜等区委和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区属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等共70余名领导干部旁听了案件庭审。
该案原告黄某树因不服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对其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书》的行为,向市规划土地监察局申请复议,市规划土地监察局复议维持上述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向盐田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市规划土地监察局《行政复议决定书》、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强制执行决定书》。庭审经过举证、质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持续约一个半小时,该案将择日宣判。此次旁听庭审活动,光明区领导干部身临法庭,对行政诉讼活动有了最直观的感受,切身体会到行政执法中每一个程序和细节对行政诉讼所产生的重大影响,有利于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庭审结束后,审判长结合案情就地对现场人员进行了释法,向旁听人员宣讲了合法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满足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正当等法定条件,并解答了旁听人员提出的与案件有关的查处违法建筑的有关法律问题。随后,王宏彬主持召开法治专题学习会活动,对案件暴露出来的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并对光明区依法治区工作提出要求。王宏彬表示,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领导干部参加庭审旁听,是光明区践行高质量高发展要求,助力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要举措。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改进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将依法治区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扎实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着力营造国际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光明法治建设水平。据了解,光明区委区政府一向高度重视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自2017年开始,连续三年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次数也连续三年位居全市前列,体现了光明区法治建设工作水平和法治观念的显著提升。下一阶段,光明区将继续不定期组织机关负责人、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庭审,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的法治意识,齐心协力推进法治光明建设,确保依法治区各项工作真正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