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光环罚字〔2018〕第096号(深圳金都凹版工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深光环罚字〔2018〕第096号
被处罚单位: 深圳金都凹版工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3C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2018年5月5日,我局委托光明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塘家大道140号对你单位进行执法检查,你单位从事凹版辊的生产,设有电镀工艺,已取得废水、废气排污许可证。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厂区车间西北角外道路处(即该公司危险废物储存场所门口)有一个雨水篦子,雨水篦子打开后可见下方水池内部残留有绿色液体,水池通过一根水泥管联通旁边雨水井,雨水井内的水通过地下雨水排放管道排至北边厂区外靠近龙大高速的水塘。执法人员在雨水篦子东北方向仓库内发现一个手推车,车上放置一个白色塑胶桶,底部残留绿色液体。经询问,绿色液体是镀铜滤芯渗出的液体,液体存放在白色塑胶桶,之后被你单位排放到了雨水篦子下方水池。执法人员在雨水篦子下方水池、白色塑胶桶内、雨水井分别管采集了水样。2018年5月5日,深圳市光明新区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编号:GMX-WSW2018/0028)显示,雨水篦子下方水池水样检测结果(pH值1.86,总铬122毫克/升,总镍23000毫克/升,总铜1060毫克/升,总锌28.2毫克/升),超过你单位《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排放浓度限值(pH值6-9,总铬0.5毫克/升,总镍0.5毫克/升,总铜0.5毫克/升,总锌1.0毫克/升),PH值超标4.14,总铬浓度超标243倍,总镍浓度超标45999倍,总铜浓度超标2119倍,总锌浓度超标27.2倍。其中铬、镍、铜、锌属于A类水污染物。你单位项目处于茅洲河流域,属于特别控制区。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现场照片、视听资料、调查询问笔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深环批[2009]100534号)、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污染源废水采样原始记录表、监测报告、报告发放登记表、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废物(液)处理处置及工业服务协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证据为证。
2018年5月5日,我局向你单位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深光环改字[2018]3113号),责令你单位停止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
2018年5月7日,执法人员复查,你单位正在生产,雨水井和雨水篦子未发现有废水排入。
我局于2018年5月18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深光环听告字〔2018〕第069),告知你单位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听证,但申辩如下:1.我司并无多次违规排污行为,查处排污事故为员工个人违规操作的偶然意外事故;2、事故发生后,我司积极消除污染,有效防止了危害后果的产生,并主动停产自查;3、本次事故区别于逃避监管违规排放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排污行为,对我司处以100万罚款的处罚显属畸重。恳请贵局免予或减轻对我司的处罚。
经我局案件审议小组讨论后,我局认为你单位的申辩意见不影响对你单位违法事实的认定,不采纳你单位的申辩意见。
我局经过现场调查及告知等程序,并对调查结果进行了全面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二、行政处罚依据、种类及履行方式、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应予处罚。参照《深圳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第五版)》第六章§6.5裁量标准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等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特别控制区-A类水污染物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一)罚款壹佰万元。
上述罚款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光明新区非税收入罚款通知书》到指定银行缴纳。你单位缴纳罚款后,应将缴款凭据报送我局备案。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或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起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2018年6月19日
抄报:市人居环境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