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人民政府关于环保部强化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17年6月9日至7月20日,环保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组对我县进行督查,发现我县涞水宏碁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存在存在VOCs治理问题、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等突出问题。督查还发现,涞水县存在“散乱污”排查不彻底等问题企业2家。我县高度重视,积极部署,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进行查处,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突出问题 (一)涞水宏碁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基本情况 2017年6月24日,环保部强化督查第六组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督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料棚未完全密闭。2、四周围挡不完善。3、无车辆冲洗设备。4、部分废料未及时清理且未覆盖。5、批建不一,擅自增加生产线。6月28日下发了《环保部强化督查第六组交办问题清单》。 2、整改落实及查处情况 接到交办单后,县环保分局联合县住建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调查处理。县住建局6月30日对涞水宏碁商品混泥土有限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停产整改,七日内完成整改,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县环保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批建不一,擅自增加生产线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前,不得私自投入生产。 按照两部门要求,该公司已对原料棚进行了密闭,四周设置了围挡,并安装了车辆冲洗装置,厂区废料已全部进行了清理,并已缴纳了肆万陆仟元罚款,其中缴纳住县建局罚款两万元,缴纳县环保分局罚款两万六千元。擅自增加的生产线已停产,已办理技改扩建环评手续。 (后附整改照片及立案查处材料) (二)涞水县繁盈机械加工厂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基本情况 2017年7月16日,环保部强化督查第六组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督查,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该厂在露天对农用机械零配件进行喷漆,无VOCs收集处理设施,废气无组织排放。并于7月16日下发了《环保部强化督查第六组交办问题清单》。 2、整改落实及查处情况 接到交办单后,县环保分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对该厂存在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县环保分局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企业从即日起禁止从事喷漆生产活动,拆除喷漆设备。 自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后,该企业已自行拆除了喷漆设备,并缴纳了两万元罚款。 (后附整改照片及立案查处材料) (三)涞水县吉弘元钢材销售部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基本情况 2017年7月16日环保部强化督查第六组对该销售部进行了现场督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无环保手续;2、钢构制件喷漆工序露天进行,无VOCs收集处理设施,VOCs直排。并于7月16日下发了《环保部强化督查第六组交办问题清单》。 2、整改落实及查处情况 接到交办单后,环保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到该企业进行了调查处理。鉴于该销售部只从事钢材销售,所售钢材全部外购,不存在喷漆生产工序。强化督查第六组现场督查时发现的喷漆行为只是该销售部对正在建设自用的原料棚钢梁进行防锈喷漆处理,喷漆设备为外借,属短期建设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县环保分局已于7月16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完善环保手续。 7月16日,该企业已在执法人员现场监督下停止了喷漆行为,并将喷漆设备归还。2017年8月25日缴纳了罚款捌仟元整。目前,该销售部已办理环评手续。 (后附立案查处材料) (四)涞水县星豪铜艺有限公司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基本情况 2017年7月16日环保部强化督查第六组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督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正在生产,使用燃煤自制小锅炉对铜制品进行热处理,无烟尘烟气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废气直排。并于7月16日下发了《环保部强化督查第六组交办问题清单》。 2、整改落实情况及查处情况 接到交办单后,县环保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到该企业进行了调查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县环保分局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拆除燃煤小窑炉。 自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后,该企业已自行拆除燃煤小窑炉,改为电炉。并缴纳了罚款两万元。 (后附整改照片及立案查处材料) 二、散乱污 (一)鼎力钢构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基本情况 2017年7月16日,环保部强化督查第六组对该厂进行了现场督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没有环保手续;2、钢构大件喷漆工序设置于露天,无VOCs收集处理设施,VOCs直排;3、废油漆桶露天随意堆放。并于7月16日下发了《环保部强化督查第六组交办问题清单》。 2、整改落实及查处情况 接到交办单后,环保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到该企业进行了调查处理。按照《涞水县集中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实施方案》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要求,因该企业无工商、环保手续,喷漆工序露天进行,无VOCs治理设施,属于散乱污企业,我县立即将该企业列入了关停取缔范围。 在涞水县涞水镇政府和县环保分局督导下,按照“两断三清”标准,该企业已拆除生产设备,清除了产品、原料,县电力公司已对其断电。 (后附拆除照片) (二)涞水县鑫磊石材经销商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基本情况 2017年7月16日,环保部强化督查第六组到该销售部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销售部存在以下问题:1、无环保手续;2、石材切割打磨工序无粉尘收集处理设施,粉尘无组织排放。并于7月16日下发了《环保部强化督查第六组交办问题清单》。 2、整改落实及查处情况 接到交办单后,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处理。2017年5月份该企业已被列入规范整治类散乱污企业清单并上报,于2017年6月15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环保局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处以行政罚款一万元,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停产整改。强化督查第六组现场督查时发现的正在生产,为企业两名工作人员正在从事经营活动,石材切割设备未运行。环保局执法人员已对该公司下达了现场监察通知书,要求该企业环保手续及污染防治设施未完善前,不得擅自投入生产。 该企业现处停产,已办理环评手续。 (后附立案查处材料)
涞水县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9日 |
***:环保部督查整改工作汇报.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