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5年工作计划
根据广东省编办《关于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机编〔2012〕27号)精神,为深化光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光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5年1月20日正式揭牌运作。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伊始,百业待兴,面临着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不完善、交易服务场地不达标、交易电子平台分散缺失、干部队伍专业匹配度不高等诸多困难和问题。中心班子成员到位后,迅速开展工作,认真分析中心当前面临的实际困难,深入开展走访调研学习,积极寻求***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困境之策,逐步明确自身发展定位和方向。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新区“改革攻坚年、工作落实年”,也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开局之年。中心将立足新区实际,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全面开展政府采购、建设工程交易、资产交易等各项工作,着力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效率,打造公平、公开、公正、诚信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一、以“基础年”和“制度年”为主题,科学谋划年度工作重点
在准确把握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展定位的基础上,中心立足自身职能职责,将2015年确定为交易中心的“基础年”和“制度年”。“基础年”的重点工作包括夯实交易中心的服务场地和设施的基础、业务能力的基础、信息化的基础,争取迅速为采购单位、专家和供应商提供功能基本具备、服务便捷优质的场地和设施。“制度年”的重点工作包括建立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的各项工作制度,设计和规范工作内容与工作流程,建立统一的、系统的、衔接顺畅的业务工作制度,迅速提升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科学化水平。
二、加快推进交易服务场所建设,为公共资源交易提供必要的基础条件
交易场所和设施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工作必备的法定的首要条件。加快推进交易服务场所建设是中心今年的工作重点。积极争取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政策倾斜,落实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新场地。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新交易场所的功能设计,将公共资源交易区和工作人员办公区相对隔离,设置评标室、开标室、监控室等公共资源交易必备设施设备及服务场所。加强与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单位沟通,加快推进新交易场所的装修进度,协调解决装修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争取新交易场地早日投入使用,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提供良好的设施和服务环境。
三、以课题研究为抓手,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体系
以“光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体制研究”课题研究为抓手,着力构建“1+N”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体系。课题研究主要围绕公共资源交易范围、准入门槛、交易规则、流程、监管部门的权责边际,业务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的无缝衔接、中心各项职能等展开,研究制定新区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并根据该规则研究制定政府采购、建设工程交易、资产交易实施细则,作为相应的配套制度,实现制度管人、制度管事,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将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打造成交易服务、交易执行、场内交易和诚信监管四位一体的公平、公开、公正、诚信、规范的交易平台。
四、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建设
按照新区2015年改革计划统一部署,全面深化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机制改革,针对当前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缺失分散,交易信息无法集中共享,交易成本高、交易效率低下等问题,有机整合政府采购、建设工程交易、资产交易三大核心业务,加快推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建设前期调研、立项申报及开发工作,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打造一个统一、规范、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一步节约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成本,节省交易时间,提高交易效率,规范交易行为。
五、创新政府采购模式,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工作质量
全面实施采购项目需求申报预公示制度。按照市财委要求,对所有进入平台的政府采购项目都实施预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各方监督。通过“网晒”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敦促采购单位科学、精准、合理地提出采购需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防范“量身定做”的廉政风险;搭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引入电商平台。充分发挥电商平台的低成本、高效率、高透明度的优势,通过网上商城直接对接电商平台的方式,将138种通用货物类纳入网上商城供货范畴,从源头上切断“特供商品”生存空间,有效遏制暗箱操作;试点推行“评定分离”政府采购新方式,促进评审和定标的规范化。强化采购人的责任意识,突出采购人在定标环节的作用和权责,促使采购人有效监督定标环节的客观公正性, 提升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满意度;开展合同履约监管工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的事后监管力度。大力推进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工作,有效预防后续履约过程中的“管理真空”状态,防范供应商为求中标低于成本报价、虚假应标、滥竽充数、服务低劣的风险,提升政府采购质量。
六、建立建设工程制度体系,规范建设工程交易行为
推动新区建设工程交易规范开展,完善小额工程建设交易领域的管理机制。研究制定《光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光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规范新区小额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活动,厘清各方职责,确保建设工程进场交易有章可循。深入了解新区及办事处业务开展情况,进一步探索符合新区实际的建设工程交易新模式。
七、探索资产交易范围,积极稳妥推进资产交易工作
积极探索资产资源进场交易范围,依法设置、规范资产交易流程。研究制定《资产资源交易网络竞价实施细则》、《资产资源交易信息发布操作细则》等16个资产交易实施细则,为资产交易业务开展提供具体指南。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新区符合拍卖条件的改革车辆按法定程序阳光拍卖、分批进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探索社区集体经济“三资”进场交易工作,通过到办事处及社区走访调研,深入了解集体经济“三资”交易运作情况、存在问题,研究相关政策法规,为下一步纳入平台交易打下基础。
八、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快速提升队伍业务素质服务质量
针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专业性强、要求高及中心队伍人少、新入职的多、工作经验不足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配置岗位,以岗定人、人随事走,确保中心干部与岗位要求更加匹配,更能有效地开展工作。依法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缓解中心人少事多的矛盾。采取“全员轮训”、“以干代训”、“以岗促训”等方式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每周一固定时间固定主题的学习制度和到市采购中心、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跟班实践制度,不断扩充业务知识,锻炼实践能力,迅速提升在岗干部的业务水平,为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提供必要的智力和人才支持。
光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