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海区海堤堤段涵闸除险加固工程首期EPC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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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3日发表
汕 头 市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公 告 表 |
公告编号: 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澄海区海堤堤段、涵闸除险加固工程(首期)EPC总承包招标人:汕头市澄海区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联系人:林先生、郭先生联系电话:0754-85633246、85861273工程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建设规模:一八围海堤西溪(南港)堤段桩号外0+000-外2+300、东溪(北港)堤段桩号东0+000-东3+420和苏溪围海堤正面15宗涵闸连接段0.924km全面进行钢筋混凝土护面、钢筋混凝土防浪墙及大块石混凝土防浪堆施工。资金来源及构成:其它:首期资金由澄海区财政负责。 招标内容:工程EPC总承包,完成本工程初步设计阶段的地质勘察(含测量)、初步设计(包括报告、概算、附图)、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相应建筑安装工程(包括水保、环保工程)的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试运行及验收服务等内容。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2)投标人2014~2016年度经过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中的净利润为正数。(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含牵头人),牵头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派任项目负责人,联合体任一方不能与其他单位组成另一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上述人员在报名阶段和投标阶段应一致。(5)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加入汕头市建筑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查询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7)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由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报名资料按规定时间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海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3、报名资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2)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3)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新版资质证书可只提供复印件,但必须能通过扫描复印件的二维码识别出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5)满足本公告第1(2)要求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6)满足本公告第1(4)款要求的人员的注册证(或职称证或岗位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复印件;(7)满足本公告第1(6)款要求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8)投标人已完成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终审通过的网页截图;(9)投标人已加入汕头建筑信息网“汕头市建筑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网页截图;(10)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公告***);(11) 投标申请报名表(可在汕头市建设网,http://www.stjs.org.cn)。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4日9:00—2017年10月30日17:00(上班时间)报名地点: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海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行政监督部门:汕头市澄海区水务局联系电话:0754-85862246项目核准部门:汕头市澄海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754-85876749监察部门:汕头市澄海区监察局联系电话:0754-85874728信息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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