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刘小利为深圳市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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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3日发表
深圳市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聘任刘小利为深圳市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聘期自2021年7月19日至2023年11月21日。
深圳市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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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18:14:1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