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约社区联和社区公园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深龙审通〔2015〕360号审计通知书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1月6日,对南约社区联和社区公园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根据有关审计准则,区城管局对其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机关的责任是对其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龙岗街道南约社区居委会联和居民小组东北边,周围是工业厂房,占地面积为6 100平方米,现状为荒地。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园建、绿化及配套的给排水、照明工程。园建部分包括新建休闲广场、园路、公共厕所及管理房、树池、坐凳等。根据深龙发〔2014〕390号文,工程计划投资234万元,资金来源为2014年市容环境提升资金。该工程建设单位为区城管局,设计单位为武汉市园林建筑规划设计院深圳分院,监理单位为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深圳市万卉园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该工程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采用抽签方式中标,中标合同价1 704 173.78,固定单价合同。工程于2014年10月开工,2015年5月竣工验收。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本工程造价审计在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及区城管局结算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经审核,工程送审价为2 195 959.37元。 经审计,审定价2 156 474.35元(其中建安费1 944 950.60元),核减39 485.02元,核减率1.8%。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截至审计时止,区城管局收到区财政局拨该工程款项140万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能够按照基建程序实施,工程资料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较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多计工程造价39 485.02元。主要是:
1.建安工程费多计木棉树主材单价等,核减50 239.02元;
2.工程其它费按合同约定因计费基数调整,核增10 754元。
六、审计意见及建议
关于多计工程造价39 485.02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颁布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该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款39 485.02元予以调减,以审定总造价2 156 474.35元进行结算。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区城管局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龙岗区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