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邓飞波辞去南山区第七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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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8日发表
(2020年6月12日深圳市南山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以及邓飞波的辞职请求,南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邓飞波辞去南山区第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并通告原选区全体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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