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征求深圳市会计人员个人信用记录管理办法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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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6日发表
各有关人员:
根据《深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深办〔2012〕19号)、《深圳市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深人社发〔2013〕51号)和有关法律法规,我委草拟了《深圳市会计人员个人信用记录管理办法》(***1),现向广大财会人员征求意见。
请于2015年7月30日前通过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网站互动交流-征集调查栏目或邮寄纸质征求意见表(***2)的方式反馈意见。纸质表格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深圳市财政委员会519室,邮编518034,咨询电话83938960。
特此通知。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5年7月9日
***1:深圳市会计人员个人信用记录管理办法.doc
***2:征求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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