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在建工地开展汛前三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代建、监理、施工单位:
目前,我市已进入汛期。为全面做好防汛备汛工作,深入排查三防(防洪防风防旱)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降低台风暴雨高温灾害损失,有效保障在建工地安全度汛,各代建、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早行动、早部署、早排查、早落实的原则,依据合同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汛前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代建单位、监理和施工单位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立即组织开展汛前“三防”工作检查,重点内容包括:检查“三防”责任制、应急指挥体系、人员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检查“三防”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设备等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情况;检查“三防”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对高边坡、深基坑、起重设备、工地围挡、塔吊、脚手架和工人宿舍等等可能受汛期台风暴雨影响的部位,检查防汛防台风准备情况。
第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汛期三防灾害的突发性、异常性和复杂性,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投入人、财、物资源,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台账,及时制定有效整治措施并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和消除隐患,降低灾害风险。
特此通知。
南山区建筑工务局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