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通讯员赵剑 王小刚 记者宋国强)自我市成为全省首批获得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立足邢台改革发展实际,依法履行立法职责,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各项工作。截至日前,共制定地方性法规4部,其中,已颁布实施2部,待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2部,地方立法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为建设经济强市、美丽邢台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在推进立法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立法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就立法计划的制定,法规的审议、报批、发布,省立法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等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市委对地方立法工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多次听取立法工作汇报,及时研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对推进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解决我市地方立法工作中的全局性、长远性和根本性问题指明了方向。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秉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理念,围绕市委的重要决策部署和全市改革发展大局,按照“小切口、可操作、有特色”的要求,扎实推进地方立法工作有序开展。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去年6月1日、今年1月1日,《邢台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和《邢台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管理条例》先后颁布实施。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管理条例是全国设区的市中首部将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纳入一体化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所体现的处理模式走在全国前列。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民生和社会领域立法。去年11月28日,经市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表决通过了《邢台市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法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规范发展,促进文明城市建设奠定了法治基础。
——以更好地行使地方立法权力为目标,全面规范法规制定程序。在今年初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邢台市地方立法条例》,为我市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更好发挥立法作用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
——突出计划引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为确保立法资源合理使用和立法工作有序开展,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立法计划的制定和督促落实工作,经过近年来的不断探索和实践,年度立法计划特点更加突出,针对性更加明显,成为我市开展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遵循。
——加大工作力度,备案审查工作深入开展。制定出台了《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规程(试行)》,并对近年来市政府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摸清了底数、建立了台账,为维护法制统一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推进立法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立法体制机制,着力发挥党委领导作用、人大主导作用、政府基础作用、专门委员会专业作用、专家学者智库作用和广大社会团体、人民群众的群策群力作用。建立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按照覆盖面广、代表性强、参与度高的标准和要求,首批建立了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拓宽了民主立法的渠道。进一步健全完善第三方参与立法工作机制。先后将省委党校政法教研部和邢台学院法政学院选聘为第三方,全程参与法规草案的修改完善工作,确保了法规质量。建立法规宣传新闻发布制度。在地方性法规实施前,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为进一步扩大法规宣传覆盖面,提高社会各界对地方立法工作的关注度、参与度发挥了重要作用。(来源:邢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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