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推出轻微交通事故处理自助化
2015年1月1日起,每天7时至20时,在跨越南山辖区的滨海大道、北环大道、深南大道、福龙路,和南山辖区的南海大段、沙河西路、沙河东路,以及南头关内、关外广场发生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可按“快撤易赔”程序完成事故处理全流程。
12月29日,深圳保监局和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局联合通报推出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实行便民措施:从2015年1月1日起,在深圳市南山、福田、罗湖区部分主干路(快速路)和布吉、梅林、南头关广场范围,先期实施轻微交通事故“快撤易赔”措施。对于符合条件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再也不用等交警到现场出警处置,也不用等保险公司人员现场查勘,事故双方可协商及时自助式处理:对事故现场拍照后即可快速撤离,凭借保险公司短信办理后续定损的车险理赔。
贴士1
每天7时至20时,原特区内城市快速路、主干道及“三大关口”发生的不涉及人员伤亡,不涉及除车辆外其他财产损失,车辆可以安全自行驾驶,每辆车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事故一方全责,其他方无责,责任方在深圳投保。
贴士2
“快撤易赔”4步流程
1、拍照挪车:
事故当事人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现场照片至少4张,其中事故全貌远景前后照片各1张,车牌和碰撞部位近景照片2张。事故当事人对现场进行拍照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点。
2、协商报案:
事故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的,现场进行拍照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点,并向全责方保险公司报案;事故责任不能协商一致的,向交警部门报案,按交警部门接报案人员指引进行后续处理。
3、短信理赔:
对于符合“快撤易赔”条件的,保险公司客服中心或查勘人员将向事故全责方和无责方当事人发送理赔短信。理赔短信将作为定损办理凭证,内容包含全责方车辆保险信息、事故责任、定损联系电话等。事故当事人收到短信后即可驾车离开,不需要再等待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现场查勘。
4、定损修车:
全责方保险公司在48小时内为事故当事人提供定损服务。事故当事人可以根据理赔短信办理定损手续。定损地点为保险公司定损中心或当事人选定的维修单位,定损方式为全责方车主、无责车分别定损,事故车辆无需同时到达定损地点。
贴士3
全责方拒不赔偿,罚5000元起
符合“快撤易赔”事故条件的当事人应按照有关要求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然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点。对于未移动事故车辆的,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交警部门将对行为人处予500元罚款。
事故当事人应当在“快撤易赔”过程中提供真实准确信息。对提供虚假身份、联系方式、车辆、保险信息的,交警部门按照交通肇事逃逸对行为人进行查处,查实后依法处予1万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3个月和行政拘留10日。
对于消极、推诿、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行为人,交警部门依法处予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将其录入个人征信系统。(张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