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深圳市南山区总工会决算公开
南山区总工会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南山区总工会内设组宣部、维权部、办公室3个部室及下属全额事业单位职工法律服务中心和退休职工管理办公室2家。
南山区总工会主要职能是:区委领导下的区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根据区委和上级工会的要求,制定工会工作任务、计划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贯彻执行上级工会的决议;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3.围绕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开展送温暖活动,做好困难职工群体济难工作。
4.推进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研究和推动基层工会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
5.依法调解劳动争议,参与劳动争议仲裁,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提高女职工的自身素质,维护女职工的权益和特殊利益。
6.协助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
7.加强工会组建工作,发展基层工会,管好工会会员;研究制定和完善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察检查《工会法》、《劳动法》的贯彻执行。
8.指导基层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行企务公开制度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9.协助各级党委和政府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群众性文体活动,提高职工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10.协助党委培养、考察和管理工会干部;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规划组织全区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加强工会党建工作,监督、检查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
11.组织指导各级工会开展劳动竞赛、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革新、自学成才和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组织指导职工技术运动会。组织管理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先进集体的评选等工作。
12.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和审计工作;负责全区工会企事业发展的规划、指导和协调工作。
13.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南山区总工会现有编制19人,实有在职人员13人(其中行政编7人,全额事业编3人,雇员3人),退休人员5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度主要工作是:完善协调保障机制,大力构建规范有序、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一要不断提升集体协商工作水平。二要切实做好工会维权维稳工作;深化建功立业活动,进一步动员组织广大职工为经济社会发展再立新功。一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二是以市第八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为契机,全面提高职工素质。三是加强宣传,建立激励机制。四是大力弘扬劳模精神;竭诚服务职工,在改善民生、工会帮扶方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工会的积极作用。一要扎实办好服务职工实事工程。二要大力推进职工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三要巩固和完善困难职工帮扶机制。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1204.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3.76万元,其他收入90.70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1148.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058.26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1058.26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361.85万元,占总支出的34.1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9.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0.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16万元;项目支出决算696.41万元,占总支出的65.81%,主要支出项目有:商品和服务支出691.3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04万元,赠与等支出2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7.5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9万元,公务车保有量 1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 7.59 万元(2014年上半年有4辆车在使用,2014年下半年公车改革后保存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
五、收支科目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3.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
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公开数据以批复后的实际决算数据为准,若实际批复后数据有变化,则按信息公开要求另行公开。
***:深圳市南山区总工会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共8张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