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镇召开珠海经济特区出租屋管理条例学习人屋系统培训会
2021年8月11日下午,红旗镇在镇政府一楼会议室举行出租屋管理工作培训会。会议邀请市公安局出租屋管理支队彭润支队长、袁文伟大队长、卢伟军大队长、刘海工程师作为此次培训主讲人,金湾治安大队曾启明大队长以及红旗派出所、小林派出所民警、户管员和各村(居)网格员参加了培训会。
会议由红旗镇委副书记朱颖主持。朱颖指出,要以这次培训为契机,学懂学透《珠海经济特区出租屋管理条例》,扎实推进红旗镇出租屋精细化管理水平,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一是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二是要保质保量,加快进度。三是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四是要强化督导,严格奖惩。
会上,首先由彭润同志向介绍了《珠海经济特区出租屋管理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并指出,出租屋管理是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住房保障民生项目,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结合实际,找准工作切入点,共同做好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
随后,袁文伟大队长向各村居出租屋管理人员逐条解读《珠海经济特区出租屋管理条例》,并围绕“人屋系统”应用系统的主要功能、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和如何在具体工作中运用好“人屋系统”进行详细讲解,全方位实操演示全过程。并就系统问题,还开展了问答互动环节,解答辖区民警、户管员、综治网格员日常工作上的疑问,现场气氛活跃,效果显著。
最后,彭润支队长对本次培训进行了总结讲话。彭润同志指出,要结合红旗镇实际情况,加强流动人口和村(居)共抓共管体制,要把出租屋管理工作做到“有人管、有人服务”“管得住、服务得好”“管长远、服务大局”。金湾分局治安大队曾启明大队长提出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到出租屋管理工作中,真正实现群防群治,切实提升全镇出租屋管理的质量和效率。镇综治办谷鑫副主任强调各村(居)要按上级指示要求,及时完成出租屋基础信息采集、出租屋巡查等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