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湾公证处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的公告
珠海市金湾公证处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
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区公证处工作队伍建设,缓解缺乏公证工作人员的问题,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我局拟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公证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招聘岗位为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公证处合同制职员1名,定为四级职员,薪酬待遇参照《珠海市金湾区区直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对象
男性, 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乐于奉献,无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记录等;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有较高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聘用。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8日至2012年5月1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司法局 (地址:金湾区湖心路口区政府行政办公中心18号楼,联系人:王燕,电话:0756-7263635);
3、报名办法:①应考者本人到报名地点直接报名(报名表格在报名单位索取或金湾区人民政府网);②报名所需资料:填写报名表格,近期大1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计划生育证明、法律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者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二)资格审查
金湾区司法局对报名者的资料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人员汇总后,核发准考证。
(三)笔试(100分)
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
1、笔试对象:经审查合格取得准考证者;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方法及内容:集中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5、公告笔试成绩:将笔试成绩在金湾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100分)
1、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排名前3名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方法及内容:集中面试,法律专业知识以及综合素质考查,面试者需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原件备查,经资格复查符合条件者进行面试;
3、公告成绩:将总成绩在金湾区政府网站上公布(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五)考察
1、考察对象:按总成绩排名先后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内容:被考察者的德、能、勤、绩、廉;
3、考察时间:待定;
4、考察方法:①由区司法局有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②了解情况、个别谈话、测评、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广泛深入了解情况。③由考察组对被考察者进行综合测评。
(六)拟定人选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及考察情况按招聘岗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聘用;经考察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空缺依总成绩及考察情况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经聘用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与公证处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3年,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聘用人员不入编,不办理调动手续。
(三)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本次招考工作由金湾区人社部门和纪委监察部门派出人员全程监督。
***:珠海市金湾公证处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