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湾区社会组织业务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民生事务综合窗口的公告
关于金湾区社会组织业务进驻
行政服务中心民生事务综合窗口的公告
为加快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金湾区社会组织业务将于2017年3月1日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民生事务综合窗口,由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受理、统一送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社会组织业务具体为:
1.社会团体名称核准
2.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核准
3.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4.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5.社会组织等级评定
6.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到期换证
7.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遗失补办
8.社会组织印章介绍信出具
9.社会组织印章补办刻章证明
10.金湾区社会组织年度检查
11.金湾区社会团体开展重大活动备案
12.金湾区社会团体提前/延期换届
13.金湾区社会团体负责人、理事、监事换届备案
14.金湾区社会团体负责人、理事、监事届中变动备案
15.金湾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理事、监事变更备案
16.金湾区社会团体章程核准
17.金湾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变更
18.金湾区慈善组织的认定
19.金湾区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的申请
二、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为过渡期,区行政服务中心民生事务综合窗口和区民政局社会组织业务窗口同时受理社会组织业务。2017年3月1日起,金湾区社会组织业务由区行政服务中心民生事务综合窗口统一受理、统一送达,区民政局社会组织业务窗口不再受理社会组织业务。
三、窗口地址:珠海市金湾区西湖城区德诚路金湾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民生事务综合窗口
四、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咨询电话:7260614(区行政服务中心)、7263098(区民政局)
六、交通指南:乘坐201,207,504公交车在“西湖城区站”下车,步行约500米;或乘坐Z115公交车在“金湾服务大厅”下车,步行约100米。
特此公告。
珠海市金湾区民政局 珠海市金湾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