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集体办从四方面加强全区股份合作公司财务监管
今年以来,区集体办从四方面加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监管力度,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一是统一财务记账系统。要求各股份合作公司于2018年1月1日起在统一的财务系统进行记账。现各公司已全部完成系统初始化工作,采取原系统和新系统“并行记账”的方式,确保平稳过渡。二是通过银企互联加强银行账户监管。已完成与建设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银企直联联通,实现了对各公司在上述两家银行开立账户的交易明细及余额的实时监控。三是启用股份合作公司银行账户审批程序。各股份合作公司所有银行账户的开设、变更和撤销均需填写《盐田区股份合作公司银行账户审批表》,报街道办事处和区集体办审批,确保监管全覆盖。四是加强人员培训。组织全区各街道办集体资产管理人员及辖区各股份合作公司财务人员开展财务监管业务培训,对基础财务知识、财务监管系统操作流程和银企互联相关事项等进行了重点宣讲,为全区“四个平台”建设运用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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