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受送达人袁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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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4日发表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袁明辉)
袁明辉(身份证号:430703******1148):
因我局通过直接、邮寄等送达方式均无法将法律文书向你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等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撤销立案决定书》(珠香人社监立字〔2017〕10439-1号)。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劳动保障监察撤销立案决定书》(珠香人社监立字〔2017〕10439-1号)
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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