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人民防空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报来《关于申请珠海市人民防空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珠人防函〔2014〕4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评审,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该项目用于建设一个覆盖香洲区主城区满足人防战备需求的无线通信网络。项目内容包括:在人防办机房建设一套二级交换控制中心;在板障山电信机房建设一套市级4信道固定基站,以参与全省联网并实现香洲区主城区无线信号覆盖;在人防机动指挥所内建设一套4信道车载便携式集群基站,以实现无线信号的机动延伸覆盖;配置2台固定终端台,5台车载终端台,30台手持台。
二、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控制在257万元内,其中系统建设费219 万元、系统建设其他费用28万元、预备费10万元。
三、可研批复依据
(一)《珠海市人民政府公文处理专用纸》(文号:QT20140869)。
(二)《关于珠海市人民防空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建设的审核意见》(珠信审函〔2013〕81号)。
(三)《关于<珠海市人民防空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意见》(珠信审函〔2014〕49号)。
(四)《关于落实我市人防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建设经费的复函》(珠财函〔2013〕708号)。
(五)《关于珠海市人民防空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珠评审〔2014〕81号)。
四、其他
(一)建设项目应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备案意见(备案号20140031)要求,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二)请按《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各项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项目初步设计,进一步优化方案,并编制项目总概算报我局审核。务必控制投资额,不得擅自突破。项目开工建设前必须落实建设资金,办理相关手续,其他事项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如需对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8月21日
(联系人:周旺辉,联系电话:2538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