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餐饮场所安全用气培训的函
各街道办,各燃气公司:
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
一、培训有关事项:
(一)培训对象。本次培训的对象为使用瓶装燃气餐饮场所的燃气设施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参训人数一般为1~2人/家,即用气规模较小的餐饮场所选派1人,用气规模较大的选派2人。
(二)培训时间。培训时间为每周二、三、四(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期培训时间为1天。具体参训时间由深圳市燃气行业协会安排,在开班前5个工作日内通知到参训人。
(三)培训内容。本次培训课程包括理论、模拟演示及实际操作等内容,经考核合格,向参训人员颁发《深圳市商业燃气用户安全用气培训合格证》(含二维码标识)。
(四)培训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梅村路2号深圳燃气学院。
(五)培训费用。本次培训为免费培训,参训人员无需缴交培训费、考试费、证书费等。
(六)报名时间。参训对象可通过网络报名(登录“深圳燃气信息网www.szrqxh.com”)或电话报名(每个工作日9:00~11:30,14:00~17:30拨打82547402),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31日。
二、参训名额分配及落实职责:
(一)名额分配。参考各燃气公司现有餐饮场所用户数量,按照每个瓶装燃气供应站不少于20人、服务点不少于10人的名额进行分配,深燃石油气公司不少于50人。
(二)组织落实。由各燃气公司负责组织所属站点通知到各自餐饮场所用户,落实参训人员,并列表备案;各街道办通过社区工作站督促辖区餐饮场所派人参训。我局近日将在《蛇口消息报》上刊登通告,并将报纸送到各站点,可借助通告开展动员。
(三)监督措施。我局将各公司、站、点组织落实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及站点分级分类考评内容;各街道办可将餐饮场所参训情况列入安全考核内容,并将是否取得《深圳市商业燃气用户安全用气培训合格证》列为检查项目。
希各单位将本次培训工作作为年度安全工作和“平安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着力抓好落实。同时,注意听取、收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及时向我局或迳向深圳市燃气行业协会反馈,以便不断改进、优化培训工作。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5年11月30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燃气协会:李颖维,83288319、135****8365
市住建局:马鑫龙,83788552
区住建局:吴常贵,2601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