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度深圳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评估结果公示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开展了2016-2017年度深圳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评估工作。经评估,全市共221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合格,现予以公示(详见***)。公示时间为4月23日至4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24号窗口,联系电话:88123134,电子邮箱:sznljs@szhrss.gov.cn)。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求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我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评估合格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名单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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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合格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