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转发市平安办关于做好平安宣传三个一规定动作的通知
市医管中心,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光明、坪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委直属各单位,社会办各医院:
现将市平安办《关于做好平安宣传“三个一”规定动作的通知》(深平安办〔2013〕1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高度重视平安宣传工作的重要性
各级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省、市关于创建平安广东、平安深圳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平安创建宣传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
二、要认真落实“三个一”规定动作的有关内容
要充分利用公益广告、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平台和渠道,对“三个一”规定动作进行深层次、全方位宣传。
三、要积极开展平安宣传自选工作
要充分利用各自宣传平台,扩大工作的知晓率。坚持全面宣传与重点宣传、媒体宣传与社会宣传、正面宣传与舆论引导相结合,突出重点,创新手段,增强效果。要利用现场宣传、便民咨询、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行面对面宣传。
四、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宣传合力
要进一步强化落实平安创建宣传联络员制度,指定专人担任宣传负责人和信息员。各单位要及时向我委创建平安深圳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宣传报道情况、工作亮点、典型案例及阶段性成果等信息。
***:关于做好平安宣传三个一工作的通知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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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平安宣传三个一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