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片区华为科技城片区13号控制单元规划03169地块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的公告
华为科技城片区13号控制单元规划03-16、03-17、03-18、03-19地块位于龙岗区坂田街道杨美社区,经核《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共有48223.41平方米用地位于现行规划有条件建设区范围内,须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后,方可办理该建设用地方案图等后续用地手续。我局编制了《龙岗片区华为科技城片区13号控制单元规划03-16、03-17、03-18、03-19地块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并上报市规划国土委审议。该方案已经2014年10月27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业务会审议通过,并取得《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对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华为科技城片区13号控制单元规划03-16、03-17、03-18、03-19地块)的批复》(深规土 [ 2014 ] 600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该方案及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一、调入地块共1块,位于坂田街道杨美社区,面积48223.41平方米,在土地管制分区中全部为有条件建设区。经核查深圳市2012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调入地块现状全部为农用地(林地)和未利用地(自然保留地),不涉及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经实地调研,调入地块现状均为未利用地,尚未开发建设。根据[深圳市华为科技城片区13号控制单元规划],规划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和交通设施用地(S)。调入地块经过本次规划调整后,作为城乡建设用地使用。
二、调出地块共1块,位于坪地街道六联社区,面积48223.41平方米,在土地管制分区中全部为允许建设区;经核查深圳市2012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调出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园地、林地)和未利用地(自然保留地);经实地调研,调出地块实地未发生建设,现状为山林地。根据《深圳市龙岗中心组团分区规划(2005-2020)》,调出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林地(E4)。地块调整为非建设用地与图则用地功能无冲突。调出地块未经批准为建设用地,未见出让等相关用地手续。
三、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调入和调出地块用地面积相等,从有条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面积48223.41平方米,从允许建设区调出为有条件建设区面积48223.41平方米,龙岗辖区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没有增加,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没有突破,符合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原则。
四、公告期为7天(2014年 11月7日-2014年11月13日)。本公告将在以下地点和网站同时发布,市民可前往以下地点或登陆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1.地点:龙岗区中心城建议大厦龙岗管理局一楼大厅、坂田街道办、坪地街道办、杨美社区、六联社区
2.网站: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1.深圳市龙岗片区调入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调整前)
2.深圳市龙岗片区调入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调整后)
3.深圳市龙岗片区调出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调整前)
4.深圳市龙岗片区调出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调整后)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28918029 ;传真:28918213)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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