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加快整治生态环境部督查组交办的16项问题对整治工作进展进行信息公开
生态环境部督查组交办的16个存在问题,截至6月3日,珠海市已完成整改8个,这是记者于近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了解到的。会议听取了市环保局汇报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情况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迎检准备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同时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送审稿)》。
据了解,5月20日至6月2日,生态环境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211督查组进驻珠海市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组听取了珠海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审核了珠海市提供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相关书面材料,并对珠海市30个市级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现场核查。督查期间共发现涉及书面材料不完整等问题5项,现场发现问题11项。
现场发现的问题分别位于珠海市6个水源地,其中杨寮水库2个、广昌泵站5个,黄杨泵站、平岗泵站、竹洲头泵站、龙井水库各1个。针对上述问题,市政府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迅速制定印发存在问题整治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等要求,并按时限要求对整治工作进展进行信息公开。截至6月3日,16个问题已整改8个,其余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正在按时序进度推进。
记者了解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已于近日进驻广东开展“回头看”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受理举报、现场抽查、下沉督察等方式,将重点盯住督察整改不力,甚至“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检查列入督察整改方案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查处、整治情况。同时重点督办人民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等。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送审稿)》。《责任清单》主要分五个部分,前四个部分分别明确了珠海市各级党委、三级政府(含横琴新区、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市纪委监委和市委工作部门、33个市政府职能部门和中直驻珠有关单位,以及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等的生态环保责任,第五部分就压实环境保护责任提出了工作要求。 (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