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攀枝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
攀枝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攀枝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2日至5日在攀枝花会展中心召开(含会议报到和预备会议),会期预计三天半。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攀枝花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审查攀枝花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3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攀枝花市出席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八、审议关于攀枝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专门委员会更名的议案;
九、通过攀枝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更名的专门委员会成员人选;
十、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