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关于大浪小学(高峰学校)规划设计要点变更公示的通告
大浪小学(高峰学校)位于大浪办事处龙胜路东北侧,用地面积26935.65平方米。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申请变更大浪小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A-2011-0076号),申请在原已批用地红线范围内新建体育馆3412平方米、校门84.7平方米。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该项目规划设计要点涉及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用地项目名称由大浪街道大浪小学变更为大浪办事处大浪小学(高峰学校);地块编号由2008-00X-0003变更为2012-01X-0001;建筑容积率为由≤0.66变更为≤0.78,建筑覆盖率由≤20%变更为≤25%;建筑面积由17532平方米变更为21029平方米;其中已建部分由13920平方米变更为17532平方米,增加新建体育馆3412平方米、校门84.7平方米;建筑退红线要求由“新建部分临龙胜路≥9米”变更为“新建部分临龙胜路≥6米”,其它内容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14年9月6日-2014年9月12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意见。自公示之日起,我局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可登陆下列网站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http://lh.szpl.gov.cn/)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23335763 传真:23335701
***:用地位置示意图
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
201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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