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民政局关于征求坪山区社会组织约见谈话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提高行政监管效能,培育扶持社会组织,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关于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办发〔2018〕25号)有关要求,参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执法约谈工作规定(试行)》(民发〔2016〕39号),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草拟了《坪山区社会组织约见谈话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相关稿件:
***1:坪山区社会组织约见谈话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坪山区社会组织约见谈话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