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2016年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括
今年5月12日是全国第八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少灾害风险 建设安全城市”。5月9日至5月15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减灾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对市民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的普及和宣传。同时,进一步做好向市民推广新一期巨灾保险。参照往年工作做法,深圳市民政局拟在今年国家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周期间,牵头组织市政府部分涉灾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相关社会组织集中一次防灾减灾主题宣传活动。
二、项目内容
围绕国家今年防灾减灾日的活动主题,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设计一套整体主题宣传活动。要求通过深入基层(街道、社区、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防灾减灾模拟演练,调动市民参与防灾减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广大市民能识别身边的各类灾害风险,掌握应急避险和自救互助的能力,参与防灾报灾的志愿行动,同时邀请深圳广电、报业等本地媒体对活动亮点、创新点进行专题报道,扩大活动宣传力与影响力,后期对活动全程视频进行剪辑编辑成活动专题光碟,下发活动各参与单位,将活动中专家普及的防灾减灾片段制作成视频短片,供社区、学校、企业学习。
三、项目依据
(一)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加强城乡社区综合减灾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减发〔2011〕3号)文件指示精神;
(二)国家和省减灾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的工作部署。
四、项目总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响应下列要求:
1.项目服务时间为2016年5月9-15日,其中,5月12日为全市集中宣传活动(如遇天气不良等情况,将作调整);
2.本项目服务费用为137000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3.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用户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漏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
五、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深圳市、区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六、报名时间
2016年4月25日至27日下午5时。逾期未报名将不再受理。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联系方式
所有投标文件须于2016年4月28日(星期四)上午12:00前送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05室。联系人:许桂东,联系电话:0755-2582114,139****1268。
八、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票决法。
深圳市民政局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