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塘镇雅瑶河岸乡村环境整治提升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根据穗增发改投批[2020]167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现对新塘镇雅瑶河岸乡村环境整治提升工程进行设计施工一体化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新塘镇雅瑶河岸乡村环境整治提升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8277425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东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20-8337259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
监管电话:020-32631211
三、前期服务机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广州市嘉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四、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黄沙头村至大墩村雅瑶河岸。
五、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最高投标限价:
1、项目概况:本项目景观建设面积约43570平方米,包括绿道及硬质铺装、绿化建筑面积。(招标人有权按实际设计情况微调工程建设规模或建设标准,工程具体实施规模及建设内容最终以经职能部门审定的施工图和招标人确认的功能需求书为准)。
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1个标段,完成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包括:建设绿道及硬质铺装、土方工程,新建景观构筑物、文化景墙、防浪墙、挡土墙等;节点片区及绿道道路两侧各 1.5 米宽新增绿化植物、绿化提升;节点片区内的配套给排水及电气提升改造;景观雕塑、标识牌、座椅、垃圾桶、绿道音响设施等)的总承包,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结(决)算审计等工作;按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1设计部分: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2)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3)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及初步设计审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批报建工作;(4)竣工图编制。
2.3施工部分:
施工内容包括:新建园路、桥梁、构筑物及小品、景观节点建设、绿化升级、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及经审定的项目概算为准;
2.4质量标准:
设计部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2016年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施工部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2.5计划工期: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优化,方案批复后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订;设计、施工工期合计为180 日历天。
注:包含设计阶段(方案优化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审查时间等);施工阶段(施工实施建设阶段、采购、安装、试验、运营调试阶段、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时间)。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2967.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82.53万元、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13.41 万元、工程设计费118.26万元、预备费153.16万元(暂定以工程费用、工程设计费、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三项费用之和的5%计取,最终根据概算预备费率确定,且投标阶段不作竞争)。
六、资金来源:增城区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0年8月13日至2020年9月3日 14时 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少于20日历天。
八、投标登记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投标登记时间:2020年9月3日 14时 00分至2020年9月3日 15时 00分。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9月3日15 时00 分。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投标登记申请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签署及盖章)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时提供,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注:需在《投标登记申请表》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资质证号”这两项栏目中填写清楚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对应的资质证号。
3.开标时间:2020年9月3日 15时 00分。
4.投标登记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应为同一时间。
5.投标登记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由主办方基本账户转出)。
十、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设计方: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施工方:同时持有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含风景园林工程、景观绿地工程、绿化工程服务)等相关业务的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须提供工商部门商事主体信息网站含经营范围的查询打印页。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应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设计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项目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执行。
(4)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由负责设计义务的联合体成员派出;施工项目负责人由负责施工义务的联合体成员派出且不为同一人。
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由负责施工义务的联合体成员派出。
5、投标人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园林绿化或市政工程施工业绩,类似施工业绩是指中标价1700万元或以上的园林绿化或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注:① 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或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② 类似工程业绩指标按照《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明确广州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林业园林规字〔2017〕3号)执行。
③ 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跨度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④ 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6.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均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且不得兼任专职安全员。
7.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以施工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单位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否则投标均无效。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十一、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三、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十四、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支付设计成果补偿。
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设计成果补偿的投标方案内容。
十五、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六、资格审查结果及评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其他法定媒体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七、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评标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八、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020-82774251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府前路38号
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就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依法向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署名投诉。
投诉受理电话:020-32631211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富国路6号
十九、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采购招标”栏目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二十、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YLZB2018-2招标文件范本。本招标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招标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名称)广州市东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