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以科技监管推动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创新发展
我区积极探索工程招标管理新模式,以“科技+监管”为抓手,全力推动工程招标管理创新发展。
一是全方位加强小额工程招标监管。与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相关工作指引,优化小额建设工程交易流程,每项工程在1—3个工作日完成招标,力促小额建设工程交易提速增效。重新修订相关管理办法,配套开发区小额建设工程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对工程项目的标后管理和库内企业的诚信评价考核管理。1月23日,完成了我区勘察、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设计3个专业类别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的建库工作,我区的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日益完善。
二是全公开实施预选承包商招标管理。建立了区财政性投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企业库,至今有38宗项目采用了预选承包商库内公开招标模式进行招标。制定相关实施细则,配套开发预选承包商诚信评价管理系统,将入库企业的不良行为、履约情况及施工现场管理等纳入动态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实时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及预选承包商诚信评价管理系统显示,应用于建库单位的招标投标活动。目前,已对6个库内企业承接的7个项目实施了扣分处理。
三是全覆盖推行电子化招标。自3月20日起,我区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全面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通过运用科技手段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雷同性分析”,能及时有效地对“机器码”相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异常类同、投标文件内容高度类同等异常情况进行实时预警。电子化招投标全过程操作留痕和可追溯,为防范和查处围标串标提供了证据支撑,实现了招投标监管的闭环管理。至今共40个项目实施电子化招标。
四是全过程创新招标监管方式。为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缩短招标时间,提高招标效率,自1月1日起全面取消招标文件事前备案工作,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把监管关口后移,采取不定向抽查与定向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招标项目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是否违反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至今共抽查项目45个,发出《整改通知书》6份、《告知函》5份。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